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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下午公佈了,果然如我所"預期"我是受害者兼賠償者,不訝異但很失望。


我一再強調自己不是去在意這金額的多寡,只是在意以一個新人之姿得到這樣的處罰是否

太過嚴厲?也許這不是藉口,這本就是個弱肉強食的社會,沒有人會去管你是新來的,只

會朝著自己利益去思考,公司立場也是一樣,既然不是公益團體就是出來營利的,利潤被

侵蝕當然找員工開刀了。


不知道所有所謂的主管在簽核這生產單時,是否有去考慮這業務主辦是新人是否有考慮不

周的地方,是否多幾次的詢問確認來互相幫忙?喔,也許我想多了啦,反正東西就是做錯了

就是你他x的沒有交接所以廠商才會做錯。


我想也許應該我的心態應該就此回到原點,對同事有禮貌有人得寸進尺,對大家開朗覺得我

愛耍嘴皮子一點專業都沒有,挺身而出表示負責主管卻覺得理所當然。我想我真的該回到

原點,如果一切都很死板都照本宣科,我真的感受不出這公司所謂的活力,創新,圓融在

哪裡?


取而代之的是,自私,陷害,守舊,這真的是我所想要的嗎?也許該想一想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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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arytaimate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